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岭南画派纪念馆招聘公告

【 发布时间:2013-11-13 作者: 点击:[] 】

岭南画派纪念馆招聘公告

一、单位简介:

岭南画派纪念馆坐落在环境优雅的广州美术学院内,是为纪念20世纪20年代岭南籍画家高剑父、陈树人、高奇峰在孙中山先生民主革命思想的感召下,在探索中国画革新的过程中创立的现代画派而建造的。纪念馆是对岭南画家(包括其创始人及当代海外岭南画派画家)的专题性纪念馆所,其性质有别于一般的美术馆和博物馆,是广东的文化教育设施,负有学术研究和对外文化交流的使命。作为专题性纪念馆,它的主要功能是收藏、整理岭南画派画家的作品和史料,为研究岭南画派提供良好的信息平台。在展示画家作品的同时,岭南画派纪念馆也关注当下的美术发展状况,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,使其成为当代中国画教学、创作、交流的重要基地。

二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。

2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。

3、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。

4、身体健康。

5、应聘人员向招聘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,如发现弄虚作假,用人单位可中止和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。

(二)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

招聘岗位

人数

性别

专业

学历

其他条件

技术人员

(合同制)

1

不限

(机电专业优先)

中专及以上

1、具有一定执行能力、责任心及事故应变能力;

2、50周岁以下(即1963年1月1日后出生);

3、具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书、驾驶证书B牌的优先考虑;

4、广州市户口优先考虑;

三、报名

(一)报名时间:2013年11月10日至25日

(二)报名方式:填写“岭南画派纪念馆应聘人员登记表”通过电子邮箱投递至:lnhpjng@gzarts.edu.cn,通过材料筛选者进入面试及考核。

咨询联系电话:020-84019338

(三)报名材料:面试时需提交下列材料:(材料必须齐备,以供审核。)

① 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,原件备查;

② 学历、学位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(获得国外学历、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)复印件各一份,原件备查;

③ 本人近照四张(证件相,彩色、黑白均可)。

四、聘用及相关待遇

(一)经面试、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,工资待遇按用人单位合同聘用制人员(合同制)的分配制度执行。按规定办理医疗社会保险,享受合同制人员相关福利待遇。

(三)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为1个月;试用期满,经考核胜任的,正式聘用;聘用合同期为1年,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人员将不予续签。